10 月 13 日,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正式生效,以 “风险分级监管 + 技术创新激励” 的双轨模式构建全球首个综合性 AI 治理框架。与此同时,我国《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》2.0 版已落地实施月余,形成 “伦理先行、动态适配、生态协同” 的治理路径。中欧两大治理体系虽路径各异,但共同指向 “安全可控、价值对齐” 的核心目标,为破解全球 AI 规则碎片化难题提供了实践范本。

一、欧盟法案:以刚性规则筑牢风险底线

欧盟此次生效的《人工智能法案》,以 “立法先行、强制合规” 构建起全链条监管体系,其核心创新体现在三个维度:
  • 风险分级的精准管控:将招聘算法、司法预测工具等纳入高风险范畴,要求 2026 年前完成合规改造,建立从设计到退役的全生命周期档案。这种分类方式与我国《框架》2.0 版中 “技术内生风险、应用安全风险、衍生风险” 的三分法形成呼应,均体现 “精准识别风险源” 的治理逻辑。

  • 生成式 AI 的刚性约束:强制要求合成内容标注溯源信息、深度伪造视频添加不可移除水印,违者将面临全球营业额 6% 的重罚。这一举措与我国《框架》2.0 版的 “可追溯管理” 原则一脉相承,但欧盟以罚则强化执行的思路,更凸显其 “规则输出” 的战略意图。

  • 监管与创新的协同设计:在严格监管的同时,配套 32 亿欧元投入超算设施升级与生成式 AI 测试平台建设,形成 “管控风险 + 赋能创新” 的闭环。这种 “硬约束 + 软支撑” 的组合,与我国 “算力基建专项政策 + 合规沙盒试点” 的实践异曲同工。

二、中国方案:以弹性框架平衡安全与发展

相较于欧盟的 “立法主导” 模式,我国《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》2.0 版展现出 “动态适配、生态共建” 的鲜明特色,形成三大差异化优势:
  • 治理理念的进阶突破:首次将 “应用衍生安全风险” 纳入监管视野,关注 AI 对就业结构、认知生态的长期影响,比欧盟侧重技术层面的风险管控更具前瞻性。如蚂蚁集团风控大脑 3.0 通过图神经网络识别洗钱风险,既符合 “可信应用” 原则,又实现金融场景创新,体现 “技术向善” 的价值导向。

  • 实施机制的敏捷灵活:采用 “框架指引 + 标准细化” 的分层模式,在 “伦理先行、可信可控” 核心原则下,允许行业根据技术迭代调整合规策略。例如针对生成式 AI 标注要求,国内通过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配套细则动态优化,避免欧盟 “一刀切” 规则可能引发的创新抑制。

  • 生态支撑的系统布局:将算力基建、开源生态与合规治理深度绑定,在六部门《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》中明确 2025 年算力规模超 300 EFLOPS 的目标,为 AI 合规测试提供硬件支撑。华为昇腾 910C 集群、寒武纪 MLU370 芯片的商业化落地,更实现 “国产算力替代 + 合规能力升级” 的双重突破。

三、全球协同:破解规则碎片化的中国路径

当前全球 AI 治理呈现 “欧盟立规、中美创新、多国跟从” 的格局,规则碎片化与技术 “脱钩” 风险凸显。我国以《框架》2.0 版为基础,正探索 “多元协同” 的国际合作路径:
  • 标准互认的务实推进:在生成式 AI 内容溯源、算法透明度等领域,与欧盟开展技术标准对标,国内企业万兴科技推出的 AI PDF 解决方案,已通过欧盟 CE 认证实现跨区域合规。这种 “技术适配规则” 的实践,为全球企业提供低成本合规样本。

  • 治理经验的开放共享:将 “伦理先行”“全生命周期治理” 等中国经验纳入联合国 AI 治理对话,与发展中国家共建 “AI 治理能力建设平台”,避免欧盟规则因门槛过高形成 “治理鸿沟”。

  • 风险防控的跨境协作:针对深度伪造、算法偏见等全球性风险,联合欧盟建立 “AI 安全事件通报机制”,依托我国建成的算法安全评估试验场,为跨国企业提供合规测试服务。

结语:在规范中创新的全球共识

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的生效与我国《框架》2.0 版的实施,标志着全球 AI 治理从 “理念争鸣” 进入 “实践磨合” 阶段。欧盟以刚性规则划定安全底线,中国以弹性框架激活创新活力,两者的碰撞与融合正在形成 “安全可控、开放包容” 的全球共识。未来,我国将持续以 “发展中规范、规范中发展” 的平衡艺术,推动构建跨国界、跨领域的协同治理生态,让人工智能真正成为普惠全球的技术革命力量。